丢失或忘带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
每科考试,监考老师都会按规定查验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考生万一丢失或忘带,在入场时向考点报告,由监考老师会同考点主考核对准考证存根、进行生物识别(指纹、人脸识别、指静脉等)等,确定无误后可以先参加考试。准考证到当地招办办理补发,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下一场考试前,要交验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有带队老师的,考生可请带队老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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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上突然身体不适如呕吐 、腹泻等,怎么办?
出现这种现象多半是因为考生精神过于紧张、饮食不洁或休息不好所致。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应及时向监考老师示意,监考老师会及时与考点办公室联系,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治疗。若考生中途离开考场,须两名工作人员陪同,治疗后可继续应考,但耽误时间不补。
试卷漏印或字迹不清
考生如遇试卷漏印或字迹不清应及时向监考老师声明,申请更换。
特别提醒
遇到突发性事件,首先要保持镇静,切忌过度紧张,手忙脚乱。然后进行有效的自我心理调适,通过积极的心理暗示或做深呼吸等方法消除紧张情绪,尽快将精力集中到所答的题目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