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安江街道幼儿园现场信息核验时间及方法
1.时间和地点:
2.携带相关材料:
A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B类:①新生户籍簿;
C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D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监护人)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
注:如果新生户籍和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簿内,还须提供新生出生证。
3.关于提供房产材料具体说明:
(1)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已办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原件。
(2)父母(监护人)当前住房属拆迁房、安置房等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并提供2022年5月当月的家庭电费、水费支出清单各1份,电费、水费清单户主须为新生父母(监护人)。
(3)父母(监护人)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下同)房产,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按揭贷款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特别说明:
(1)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现场核验时只需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场核验即可。核验家长应确保核验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核验当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进入,全程佩戴口罩。如防疫工作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2)现场核验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复印件现场核验与原件一致后留档。
(3)逾期未到现场信息核验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