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限制:
(一)本市户籍:可填报任何学校。
(二)外市户籍
1.通过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照顾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2.未通过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国际班、中职学校。
(三)台湾:与本市户籍同等待遇。
(四)港澳:可报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五)已通过审核的持有引进人才类别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持有《特聘工作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企业人才子女,与本市户籍同等待遇。
二、历届生
不得报考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这5所学校的正取班。
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等5所学校的正取班和“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等级的初中毕业生。
四、信息技术会考成绩
凡成绩不合格的,原则上普通高中不录取。
五、招生范围
每个学校都有其招生范围,在招生计划中有详细说明。
(以上仅供参考,以实际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