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夏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培养政策及入伍办理指南
一、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 3 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 2.5 学年的培养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招收部队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 0.5 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一)教学管理。定向培养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 50 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教学指导机构会同高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设置,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部队教学指导机构应加强教学跟踪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指导做好定向培养军士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
(二)淘汰。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 1 个月内,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指导定向培养高校组织身体复查,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的,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定向培养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未完成入伍训练,或者入伍实习期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经招收部队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治部门批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复学。
二、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的 3 月 1 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以及入伍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团)员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