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可以一年认定两种教资么? 2020九江教资认定公告

教育百科2022-09-27 14:54:38佚名

  (九江各区县市通用)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4.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本文标签: ,教师资格  ,的人  ,申请人  ,年内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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