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落实国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郴办发〔2022〕9号)精神,为支持非市城区户籍人员在郴购房,统筹解决好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对象:
对2022年6月8日—2023年6月7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非市城区户籍人员子女(以下简称新购房人员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指从房地产开发商直接购买住宅类性质商品住房,二手商品房不归属新建商品住房范畴。
二、入学流程:
符合条件的新购房人员子女新生入学需关注微信公众号“郴州教育发布”,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并根据平台提示信息进行相关操作。
市中心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7月22日,现场审核时间为8月8日至16日,网上派位时间为8月22日至26日。其他县市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材料:
1.父母及其子女户口本(三代人员户籍在一起,无法体现父母与本人关系的,需上传本人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房屋契税缴纳凭证;
5.住所证明:现租住地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租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居住证。
四、划片依据:
根据购房地址及当年义务教育入学划片示意图进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购房地未纳入划片示意图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就近安排入学。本办法自2022年6月8日起施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有效期至2023年6月7日,新购房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城区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