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衡阳衡东县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1)具有县内乡镇中学近两年学籍且近两年在乡镇中学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优惠30分;根据八中、洣水实验中学的生源情况,具有八中、洣水实验中学近两年学籍且近两年在八中、洣水实验中学就读的考生优惠3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优惠10分。
(3)因公牺牲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录取时优惠5分。
(4)少数民族及侨属的子女录取时优惠5分。
(5)衡东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以上(2)(3)(4)(5)项优惠项目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优惠项。
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应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学校统一在6月1日前到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审核,过期不予补办。各学校必须将县教育局审核反馈的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该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