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具备哪些情形,可以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符合多项加分资格的考生,是否可以累计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所有的招生类型吗?
1.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2.上述第一个问题第6条的加分项目,即面向聚居区或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汉族考生及少数民族过半县和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有什么条件?资格如何审核?
拟报考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的学生,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报名。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
高校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必须通过少数民族优惠资格审查,拟报考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少数民族优惠资格申报、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