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文件要求及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方案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一招生、统一录取,如就近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次近原则进行学位调剂,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入学。
其中文星街道居民就读需提供:
1.户籍簿,提供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居住证,提供由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3.住房,申请人父母双方合法、真实的住房材料。自购房:提供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租住房:提供租住合同、租住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的、租住地村(居)委会的实际租住证明。
4.居住消费证明(六个月的煤气、水电原始缴费电脑打印票据以及煤气、水电开户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需提供:父母双方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本人在文星街道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连续六个月工资证明或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和工伤保险证明等)。
如你对小孩就读入学仍有任何疑问也可咨询我局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0730-221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