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
准摸清底数。
充分依靠乡镇(街道)和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浙里培训”平台系统,同时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实施分类管理。
教育、文化与旅游、体育、人社、科技、卫健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托育类等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严格审批工作。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支持鼓励学科类培训机构向素质类和成人类培训转型。
如期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
将现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转登工作办法和时间表、路线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登工作。
严格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时间。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不得留课后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