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2.具有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凡被高中段学校投档录取或注册过学籍的,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外省初中毕业的往届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范围
1.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统招生执行“按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政策,在划分的各自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赣榆区普通高中面向市区(含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及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须经市教育部门核准,在市域范围内征求平行志愿后规范补录。
有关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等)及综合高中班面向全市招生。
2.招生计划
全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全部纳入招生计划管理,招生计划见表格。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招生计划的5%。
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全部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