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连云港市海州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复工

教育百科2022-09-26 10:51:20未知

  关于海州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复工的通知

  为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连校防组〔2022〕38号)、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有序恢复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的通知》(连文广旅传〔2022〕25号)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海州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有序复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开放范围

  全区范围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举办者”),在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登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及幼儿园适龄儿童,开展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戏曲曲艺)及其他艺术表演等文化艺术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二、严格复工验收备案

  1.全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根据《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苏文旅规〔2022〕1号),向区文体旅游局提出审核申请,对符合设立条件的,由区文体旅游局进行登记。

  2.全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连云港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工作指引(试行)》(连校防组〔2022〕38号)要求,确保符合各项条件,按照《关于规范做好海州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有序复工的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向区文体旅游局提交申请,经所在镇街、园区、农场属地现场核查符合复工开放要求的培训机构,方可复工。

  三、加强复工后监督管理

  1.全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后,要严格按照《连云港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工作指引(试行)》(连校防组〔2022〕38号)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课程、严格入口管理、做好健康管理、强化核酸检测、加强场所消毒、开展健康教育、守牢安全底线。

  2.各镇街、园区、农场,区文旅部门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组织教育、卫健、公安、市场、城管等部门加大上述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防控措施有力有效。如检查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一次给予警告整改,二次给予停业整顿。

  咨询电话:0518-81060916、85212309。复工材料提交地址为海州区文化馆(新浦公园西侧盐河巷,原连云港市少年宫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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