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 | ||||||
政府资助金 | 特殊困难 | 比较困难 | 一般困难 | |||
600元/学期 | 500元/学期 | 400元/学期 | ||||
免保育教育费 | 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特殊困难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全免。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消防队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凭相关证件,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合格园基准>-C项江拟育收费标准的50%予以减免。 | |||||
义务教育 | ||||||
政府资助金 | 建档立卡和低保 | 其他困难类型 | ||||
小学 | 750元/学期 | 500元/学期 | ||||
初中 | 1000元/学期 | 625元/学期 | ||||
减免课后延时服务费 | 按规范程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包括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减免课后延时服务费300元/学期。 |
高中(含中职) | |||
政府资助金 | 特殊困难 | 比较困难 | 一般困难 |
1250元/学期 | 1000元/学期 | 750元/学期 | |
免学费 | 普高:免收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孤儿学费850元/学期 中职: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1200元/学期)。 | ||
减免课后延时服务费 | 按规范程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包括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减免课后延时服务费300元/学期。 | ||
大学 | |||
高校贫困生连续性资助 | 对在靖江高中阶段学校就读、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民政部门发效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和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在读靖江籍学生实行连续性资助,将资助政策延续至大学毕业。(大专3000元/人1年、本科4000元/人/年) |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中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本专科生最高12000元、研究生最高16000元。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