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照顾”即政策性照顾录取,面向以下五类人员子女:
1.丹霞英才卡 A 卡、B 卡持有人才子女,仍在有效期内的丹霞英才卡持有人才子女,以及当年经韶关市委人才办认定的人才子女;
2.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烈士子女,以及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或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4.根据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等符合国家、省及市政策照顾的特殊人员群体的子女(相关类别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5.北江实验学校、一中实验学校、韶关实验中学等三所市属民办学校教师子女报读所在学校的。
享受政策性照顾入学的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由市属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核验其相关证明材料后优先录取。学生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市属学校申请优待录取,若向多所学校提交优待入学申请的,视为放弃政策性照顾录取。每所市属学校政策性照顾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的20%。如符合政策性照顾的人数超过 20%,则在符合政策性照顾的人员子女中采取报名申请、电脑抽签派位的方式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20%抽取,未抽中人员子女将继续参加学校划片抽签录取。享受政策照顾的学生按户籍(现役军人可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原则上申请到对应招生范围的市属学校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