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后,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6)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教师资格有效证明或其它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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