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报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一)投档规则
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