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贵阳市户籍,但在贵阳市就读的学生,如何才能达到本区域户籍考生同等待遇的条件?
1.具有贵阳市正式学籍,但无贵阳市正式户籍的初中毕业应届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升学。
2.对在贵阳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初中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并有该校三年正式学籍的考生:需在贵阳市升入高中阶段就读的,可在现就读初中学校参加中考报名,享受学校辖区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
该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小学学籍证明材料、小学义务教育证明、初中学籍证明材料和初中三年学校就读证明材料等。上述证明材料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需加盖学校所属区(市、县)教育局公章,方可有效。
二、如果小学、初中没有连续9年在贵阳学校就读的话,能不能报考示范性高中?
非贵阳市户籍,未在我市连续读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要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可以选择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国际项目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