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科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内容(分值+录取方式)

教育百科2022-09-24 17:27:26未知

  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考试科目(贵州省高考改革后)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由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

  二、考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试安排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

  同时,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同步进行。

  三、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满分为150分,数学满分为150分,外语满分为150分(含听力考试3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选1)每科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再选科目合格性考试是否合格作为等级赋分转换的基础条件,等级转换计分方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四、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是学生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的依据之一。

  考生要根据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和兴趣特长,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

  在贵州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择性考试的科目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

  五、招生录取方式

  普通高等学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以及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一本二本批次。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另行向社会公布。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总成绩及相应的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待条件成熟后,探索投档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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