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贵州省高校优秀毕业生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792人。
其中:基层党政机关746人,基层法院16人,基层检察院30人。
二、2022年贵州省高校优秀毕业生选调职位表
选调职位详见《贵州省2022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机关和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工作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
1.2021、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到外省或具体单位工作的人员)。
2.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贵州省内高校、省外高校贵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到外省或具体单位工作的人员)。
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受高校及生源地条件的限制。
3.2022年毕业且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人员)。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贵州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上述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对象范围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截止2022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7.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担任班级(团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学校、院系学生会(团委)干部,且任职1学年以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8.“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选调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到本次选调报名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②“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截止本次选调报名时,应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12个月及以上。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报名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
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本次选调报名时,须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报名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9.参加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选调的不受上述7、8条的限制,但应为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若为“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则到本次选调报名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10.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选调,须为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年毕业生或2021年退役士兵。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6.在校期间有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录用为公务员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