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时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准确):
(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游仙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游仙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截止2021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4)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游仙区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
(5)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办理时间:
(1)2021年5月17日—6月18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体局教育股登记审核,并填写《游仙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持有人)入学登记审核表》;
(2)7月20日前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由就读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招生对象:
户籍未在游仙城区范围内,符合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需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