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到乡镇学校或区教体局审验,并提交复印件1份:
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医学证明仅就读小学一年级提供);
②截止2021年4月30日,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
③截止2021年4月30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区社保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连续依法满3个月,在绵阳市安州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大厅终端机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并在大厅窗口加盖“企业统筹业务专用章”)。
④其它资料(可选择):如父母和子女的居住证、营业执照、购房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