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双减政策执行措施 成都市高新区双减政策执行措施文件

教育百科2022-09-23 04:07:26未知

  11月25日消息

  日前,成都高新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此次成都高新区“双减”方案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重点聚焦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学提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家校社企共育等五大方面,旨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课后服务更好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切实保证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2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1年

  聚焦三个“1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有需求的学生参与课后服务覆盖率达100%,试点探索周末和假期托管服务;学校制定并实施作业管理、考试管理和高质量课堂建设方案达100%;现有培训机构100%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和换证。

  2022年

  学校课后服务和周末、假期托管服务时间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加多元、质量更加优化,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发展需求;中小学作业质量和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学生作业负担明显减轻;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乱象进一步消除,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明显减轻,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3年

  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凸显,课后服务与周末、假期托管长效机制健全、特色彰显,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具有高新特色的高质量校内教育管理体系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体系,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成都高新的“双减方案”聚焦五大方面,减轻学生校内外负担。

  具体内容如下:

  01、提升作业管理质量,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3—6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提高学校作业管理水平,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和辅导能力进一步提升,学生自主学习、阅读、复习、改错和反思能力进一步提升。

  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探索每周一个“无作业日”,每月一个“零作业周末”,每学期一个“研究型长作业”。

  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制定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统筹纳入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打造“三精”教研品牌,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共建共享优质作业资源库。

  加强作业指导反馈,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做好作业监测评价,一方面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日常检查、效能监测和督导,发布作业监测报告,实现作业监测全覆盖,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另一方面,学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等情况纳入对教师的专业技术考核指标。

  02、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

  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和周末、假期托管服务体系,充分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充分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发展需求,有效减轻家长精力负担和经济负担。

  制定课后服务方案。构建“5+2+2”课后服务与假期托管体系。坚持“一校一案”,学校结合实际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做好家校沟通,并向教文卫健局备案。

  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每周5天都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以上,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17:30。各学校参照暑假托管模式,面向本校学生及周边社区少年儿童提供周末、假期托管服务;在辖区幼儿园、社区、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文化中心等场所建立“少儿托管服务中心”,开展周末,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纳入“花young高新”社区教育体系。

  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学校全面推行“基础托管+提升拓展”课后服务模式。“基础托管”阶段主要用于指导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提升拓展”阶段,学校要结合学校资源、学生需求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科技、劳动、实践、阅读等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拓宽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文卫健局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建立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建立课后服务“跨校走教”“跨校共学”制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情况,修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和“调休制”,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和休息权利。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平时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推广免费线上学习。让学生免费享有高品质在线教育资源及名校课堂直播、名师直播答疑等优质服务。

  加强课后服务保障。课后服务和周末、假期托管收费遵循“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参照成都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执行。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03、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校内学足学好

  缩小校际教育水平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覆盖服务人口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教育入学机会更加公平,就近入学率进一步提高。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健全教育教学管理规程,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家长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实施“提质进位”计划,落实“优质教育倍增工程”,推进学区化治理、集团化办学,建设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

  到2023年

  力争新培育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所,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新培育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10所,中小学优质学校覆盖率达80%以上,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报到率达95%以上,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

  深化招生入学改革,试点幼升小“多校划片”改革,深化小升初“多校划片”改革,落实高中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政策,推动职业中学转型发展,拓宽中职学生升入高职和本科通道。

  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围绕“八大任务”,推进教研、科研、培训一体化,构建高质量课堂教学范式。争创10所“成都市中小学现代课堂教学示范校”。

  “八大任务”

厚植价值观念,筑牢课堂育人阵地;重塑师生关系,构建民主和谐课堂;深析课程标准,厘清教学层级目标;优化教学设计,凸显育人整体效能;变革教学方式,构建学习中心课堂;融合技术应用,培育课堂创新动能;强化作业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改革教学评价,精准课堂教学反馈。

  落实考试清单管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管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考试次数、考试内容和考试评价。

  改革质量评价体系,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04、深化培训机构治理,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把好“入口关”“过程关”“监督关”,严格管理审批、时限、权限、时间、内容、教员、安全、广告、收费等。防范化解校外培训风险隐患,加强统筹协调、议事研究和督促落实,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缓解家长和社会焦虑。

  培训机构审批方面,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重新审核登记方面,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于2021年底前由教育行政部门移交管理权限、教育审批部门直接变更主管部门并换发办学许可证。

  培训时间方面,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培训机构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培训内容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以发展学员兴趣特长为导向,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在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本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教员聘用方面,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其场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明显位置实名公布教员教师资格信息,学科类培训教师应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执业(专业)能力证明。

  实名管理方面,实施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职员、学员全员实名制管理,提高监管效力和水平。培训机构应严格保护学员信息,登记学员信息应取得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不得过度收集学员信息。

  安全管理方面,加强安防建设,校门和校内学生进行的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宿舍楼等部位、地段,要安装照明设施,亮化率达100%。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应保持畅通,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广告宣方面,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加强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开展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诱导、介绍、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有偿培训及举办、参与校外有偿培训行为。

  培训收费方面,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支持和鼓励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先消费、后付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综合执法方面,依法依规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管理混乱、超时培训、超纲培训、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违规收费、借机敛财、挖抢学校教师、聘用无资质人员、与学校勾连进行招生、考试等违法违规问题。

  05、深化家校社企共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整合家校社企各类育人资源,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密切各方沟通,形成全社会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协调学校、社区、园区、企业等优质资源,为家庭教育提供相关指导、支持和服务。

  建立协同育人机制,发挥家庭、学校、社区、企业在“双减”工作中“四位一体”协同作用,推进成都高新区“社区教育家校社企共育指导中心”“家校社企共育实践基地”建设,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提升家校社企协同育人水平。

  强化家庭教育责任,家长要树立“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理念,充分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引导孩子合理安排放学后的家庭时间,完成剩余的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复习和预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拓展阅读和文艺活动。

  增强社企育人功能,依托“花young高新”终身教育品牌,办好社区“睦LIN街坊学堂”、园区“花样FUN学堂”、校区“教子YOU方学堂”,完善家长培训课程体系建设,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

  8月6日消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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