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学生资助政策 四川大学生补助政策

教育百科2022-09-22 22:36:07未知

  四川省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对象: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全国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6万名。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面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3%。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对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和预科生。

  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资助面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30%。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

  对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含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研究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标准: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还本宽限期为5年。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办理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申请办理,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承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成都农村商业银行);二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申请(承办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按学年进行申请,同一学年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同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1月。

  特别提示:2021年,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提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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