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免费师范生怎么算违约
公费师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一)应届毕业离校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
(二)申请自主择业或不符合第九条规定跨省就业的;
(三)服务期未满6年的;
(四)服务期内自行在学校间流动的;
(五)其他情形违约的。
公费师范生办理违约,需填写《陕西籍国家公费师范生违约申请表》(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表一,见附件2,服务期内的提交申请表二,见附件3),经毕业学校(或任教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厅审核同意,一次性退缴国家公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后方可办理违约事宜。公费师范生在服务期内申请违约,须在学期结束前1个月向任教学校和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办理违约手续后,任教至学期结束方可离职。
公费师范生有以下情形的,可办理暂缓履约或解约手续。
(一)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暂缓履约。
(二)确因身体原因不适应教师岗位需终止协议的,需经省教育厅认可的具有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解除协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