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材料:
第一类:
户口本、房产证两证齐全,学生父母为房屋产权人者需提供:
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户口与房产证体现不出父母(子女)关系时需提供);
第二类:
已购房实际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者,需提供:
户口本、购房合同及购房单据、有线电视、暖气、燃气及水电单据等入住材料;
第三类:
全家(父亲、母亲、学生)在本县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并与其长期同住的。需提供:
户口本,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房产证。
第四类:
学生父母无产权房,进城经商者需提供:
户口本、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居住单据;
第五类:
学生父母无产权房,进城务工者需提供:
户口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由人社局备案的劳务合同或花名册、五险手册(一年以上)、居住单据;
第六类:
城区片区村民提供:
户口本;户口已迁出本村或已购房,实际已不在本村居住,需按以上相关类别提报材料。
另外,幼儿园大班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PS:
以上为2020年沂源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方案,2021年政策暂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