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招生简章暂未公布。
石炭坞小学2021年新生一年级招生简章:
按照博山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小学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年龄要求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未入学适龄儿童。
2.本辖区适龄儿童入学条件:户口或房产满足以下入学条件之一,可进行预报名。
(1)适龄儿童与父母至少一方同户,且父(母)一方为本户户主的,可依据户口簿登记地址划片入学。
适龄儿童所在户口户主为(外)祖父母且出生即落入本户的,参照此条标准。集体户户口地址不作为划片入学户口依据。
(2)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我区有自有住房,可依据其出具的合法房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下同)登记地址划片入学。
房产为两人及两人以上共有人的,学生监护人一方所占房产比例须大于或等于51%,方可作为入学依据;房产材料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权利)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户主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
购买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楼房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已具备入住条件的,如果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尚未办理,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未交工的房子,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房产性质为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作为划片入学房产依据。
二、本辖区适龄儿童信息确认
(1)时间:2021年 8月 20 日
(2)地点:石炭坞小学
(3)流程:
儿童监护人持“健康山东服务号”绿码,测量体温后进校;
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 ;
现场审核原件及复印件。
注:无绿码、体温异常不允许进校,只允许儿童的一位监护人进校填报报名信息。请提前注册好绿码。
三、现场确认需带材料:
本辖区适龄儿童入学
(1)依据户口地址入学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和学生父母页;
2.户口户主为(外)祖父母且出生落入本户,户口簿无法体现监护关系的,须同时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依据房产地址入学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和学生父母页;户口簿无法体现监护关系的,须同时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监护人名下的房(不动)产证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注:对有出具假户口、假房产证、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认定入学资格,待全区各小学招生结束后调剂安排入学。
四、延缓入学及超龄儿童入学办理。
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学校新生登记信息确认时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填写《博山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审批表》,由信息确认点查验相关材料,汇总后由区教体局审批。
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超龄儿童入学须向招生学校提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延缓入学通知书,由信息确认点安排专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服务中心对学生进行学籍查重,确认无学籍后再进行信息确认。
区中小学招生咨询投诉电话:4297712
石炭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451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