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适龄儿童延缓入学:
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缓入学申请书》,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由各学校备案。
学生延缓入学申请书:
儿童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 | 省 市 县 镇、街道 派出所 | ||||||||
现住址 | |||||||||
家庭情况 | 父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母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延缓入学原因 | A:残疾类 | ||||||||
身体残疾情况(肢体、听力、视力、语言) | |||||||||
B:疾病类 先天疾病 | |||||||||
后天疾病 | |||||||||
传染性疾病 | |||||||||
提供:县级医院医疗证明(原件复印件) | |||||||||
延缓期限 | 年 月———— 年 月 | ||||||||
以上情况系填表人亲自据实填报,愿承担信息守真之责。 | |||||||||
填表人:____________ | |||||||||
以上由儿童监护人填写 | |||||||||
学校意见 | 县教育和体育局意见 | ||||||||
盖章 | 盖章 | ||||||||
年 月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