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博雅幼儿园报名事项 张店博雅幼儿园电话

教育百科2022-09-19 07:15:24未知

  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2招生简章暂未公布。

  2021张店区博雅幼儿园报名事项: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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