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部分收费政策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办公室、 财政金融办公室、教育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普通高中学费
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 ,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 500元, 农村高中每生每学期 300元 。
二、住宿费
(一)初中、小学住宿费(城市)每生每学期70元(含水电费)。
(二)高中普通学生宿舍:城市每生每学期70元(含水电费), 农村每生每学期 50元(含水电费)。
(三)实行公寓化管理的高中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 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提出调整意见后,报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
(四)实施全日制教育的公办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参照本通知同等学历(高中)教育收费规定执行 。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