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22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

教育百科2022-09-18 09:52:37未知

  济南市2022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现就济南市2022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莱芜区、钢城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另文发布)。

  一、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毕业评价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初中学生毕业评价结果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两部分组成。

  (一)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方法多样、注重过程、结果客观的原则。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合作与交流能力、运动与健康水平、审美与表现等五方面。其中的“学业水平”评价内容主要是针对初中学生在校三年日常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包括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考试测评等。

  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一个学期为一个评定时段,最终的终结性评价形成办法是将学生六个学期的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得出结果,按照A、B、C、D、E五个等级确定该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评价结果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该成绩为E级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具体评价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评价的标准、办法、过程、结果等要全过程公开、公示。

  (二)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主要依据,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学生(根据政策规定要求录取的推荐生、直升生除外)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学科为考试科目,综合实验操作(生物、理化实验操作的合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为考查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学科采用分数评价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3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部分的总成绩为500分。

  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学科采用等级评价方式,各学科考试卷面分值均为100分,依据全市实考考生卷面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5%。如果等级划定过程中因同分压线考生人数超过上述比例时,将按照实考考生卷面成绩位次由高到低15%、45%、75%、95%最接近的累计比例依次划定A、B、C、D的等级,剩余的为E等级。

  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采用等级评价方式,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021年参加生物、地理学科考试等级为D级(含)以下等级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加生物、地理学科的重考,重考后的最高等级为C级(含)。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

  (一)考试形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

  其中,八年级生物、地理和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考试评价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的考试评价工作和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考查科目的评价工作,根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科目学考成绩,仍由初中阶段日常体育成绩和集中现场统一测试成绩构成,分值不变。因疫情影响,2022年集中现场统一测试不再进行,相应成绩以满分计算;初中阶段日常体育成绩由学校按往年要求确定。最终计入初中学考总分的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折算和计入方法与往年相同。

  (二)考试时间

年级

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12日

9:00-11:00 语文

14:30-15:30 物理

16:20-17:20 化学

6月13日

9:00-11:00 数学

14:30-15:30 道德与法治

16:20-17:20 历史

6月14日

9:00-11:00 英语

(含20分钟听力测试)

6月15日

9:00-10:00 生物

10:50-11:50 地理

  (三)考点设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设置及考试组织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济南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手册》。

  (四)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或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年级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或学历的学生不得报名。往届生及外地返济应届学生的报名工作由学(户)籍所属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五)命题要求

  1.命题要贯彻落实《山东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命题指南(2022版)》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等,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

  3.命题要注重发挥引导教育教学的作用,引导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充分发挥考试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导向作用。

  4.命题要充分落实“双减”政策,遵循“依标命题、难度适宜、教考衔接”的原则。在体现学科特点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乡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增强情境创设的真实性、典型性和适切性;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杜绝设置偏题、怪题,杜绝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整体试题题量适当、难度适宜,试题总体难度系数控制在0.7左右,充分发挥其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的正确导向作用。

  (六)考试经费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9〕22号)和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济教财字〔2019〕5号)规定,我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支付项目、标准及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向学生收取费用。

  (七)评卷及成绩公布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文化课考试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手册》。考生成绩通过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个人成绩有异议,可向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常态防疫要求。制订防疫方案,落实考点清洁消毒、体温检测、闭环管理等防控要求,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各环节的防疫措施,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衔接,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

  (三)强化考务管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进一步完善命题、评卷工作管理,健全对考风考纪的督查机制,落实对考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要进一步规范考务工作,增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引导考生认真遵守《考生守则》(见附件),对违纪作弊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畅通监督渠道。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考试专门工作机构,专人负责,专项管理,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要设立招考工作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考生守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八年级学考凭准考证)、纸质健康通行码,建议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必需的文具(考试用笔、橡皮、直尺、圆规、三角板、垫板)和用具(消毒湿巾、手帕、水),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二、考生在每科考前30分钟(八年级学考地理科目为考前20分钟,九年级化学、历史科为考前25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考生须将准考证、身份证(八年级学考仅需要准考证)展平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考生只能在试题、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涂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号等,不准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卷。

  四、开考30分钟(英语考试为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准入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可交卷离场。半天参加两科考试时,第一科考试结束后禁止考生离开考点。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如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或卷面字迹模糊等问题,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当众询问。

  六、考生答题时,选择题一律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作图时,可用2B铅笔。要求字迹要工整、清楚。各题(含作图题)答案须按要求书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书写在试题、草稿纸等非答题卡指定区域内的答案无效。

  七、考试中,考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冒名顶替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案、答题卡、试卷。考生不得把答题卡或草稿纸摊放在座位的两边(以身体为界),如确实需要,应反扣在桌上,否则以有意让他人抄袭处理。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扣桌上,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收齐并检查无误后,方可有秩序地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对于提前交卷的考生,举手示意监考人员,按上述要求进行操作。

  九、考试时间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考场内钟表时间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十、考试要严格遵守考务防疫规定,每日两测温,勤洗手,合理佩戴口罩,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一米间距,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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