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再注册
一、首次注册合格,后期定期注册合格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流程
(1)收到参加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通知。
(2)准备教师资格证书。
(3)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4)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确认资料。
(5)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结论。
(6)取回标注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定期注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