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自愿有偿原则。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应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及收费标准等。
公益普惠原则。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应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根据成本核算原则进行服务性收费。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需要,并对农村低保、城镇贫困户子女予以减免费用。
一校一案原则。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采用“一校一案”多样化方式,因校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科学规范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安全有序。
安全第一原则。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我县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及日常工作监管机制
所有向家长收取的服务性费用,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一律缴入县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全县统筹支付及核算。县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各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活动情况进行审核报支。
县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加强对经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的将依照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县教育局加强日常管理过程督管,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师生参加,不得搞“一刀切”,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不得违规收费,违规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