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福州市五城区怎么在晋安区上小学

教育百科2022-09-17 04:00:07佚名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榕居住的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港、澳、台、外籍等除外)人员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在本市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予安排。

  (1)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下同)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22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或无法提供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优先派位条件:

  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①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②父(母)租住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③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

  次优先:①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②父(母)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个区;③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

  (3)录取办法:

  随迁子女志愿人数未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或其授权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4)对于暂不符合晋安区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

本文标签: ,子女  ,学校  ,父母  ,志愿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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