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无城城区学区2022年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芜湖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22)22号)和《无为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无教学前(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区实际,现就规范有序做好学区2022年度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请学区各园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方式
无城城区中心校在市教育局和无城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学区内各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学区各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就近入园、电脑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民办幼儿园必须坚持规范办园、依规招生,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其中小班满3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公办园为6月11日,社会办园由各园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原则上6月下旬前完成招生
工作。幼儿园要及时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做好新生入园准备工作。
四、报名办法
1、适龄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报名(具体要求参见各园招生方案)。
2、一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幼儿园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五、工作要求
1、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要妥着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圆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招生期间,各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各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切实规范办园行为。
3、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提前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幼儿园招生涉及面广,社会反响大。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具体招生方案,招生前5天公布方案内容,并报中心校备案。各幼儿园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要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要积极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平稳、和谐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