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办初中招生政策 武汉市民办初中招生政策

教育百科2022-09-16 07:14:02未知

  一、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我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基本政策:一是坚持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招生在后”的基本原则;二是全市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二、民办学校如何报名入学?

  答: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选择民办初中的,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在《武汉市中小学生入学招生管理平台》上报名。因受疫情影响,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17日,届时市教育局会提前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民办学校,重复报名无效。选择民办小学的,直接去学校报名。

  三、民办学校采取什么方式招生?

  答:武汉二中广雅中学、武汉六中上智中学、武汉七一华源中学、武汉一初慧泉中学、武汉市十一崇仁初级中学、武汉第三寄宿中学、武汉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等7所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招生,其计划比例按4:6安排,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25日;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其他的民办初中和所有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四、民办学校如何进行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可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本文标签: ,民办学校  ,武汉  ,方式  ,中学  ,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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