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和奖励的形式?
(1)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2)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选拔和公示。
奖学金的种类有哪些?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新生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
学校奖学金和哪些奖学金的评定同步进行?
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步进行。
学院在什么范围内按什么标准进行奖学金评定?
学院要在同年级同专业内按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评定。
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能否兼得学校奖学金?
不能兼得。
享受国家奖学金,还可以申请其他奖助学金吗?
同一学年内,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
(5)本科生国家英语四级到位考试必须合格;不要求国家英语四级到位考试的本专科学生,同等条件下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
(6)学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体测成绩合格,但未达到良好的学生,学习成绩必须在本专业排名前5%;
(7)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
校级奖学金的等级、金额标准及比例是多少?
1.学校奖学金。
一等奖:在校生人数(不含新生,下同)的2%,每人奖励1200元;
二等奖:在校生人数的4%,每人奖励800元;
三等奖:在校生人数的10%,每人奖励500元;
卓越班和本硕连读班在学院总评定名额不变的基础上,按照学生数的18%评定,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5%、三等奖10%。
2.新生奖学金10名,每人奖励10000元。
3.单项奖学金包括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科技成果奖、文体活动奖等,奖励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4.专项奖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奖学金,奖励办法按相关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