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三免一助)
1.三免(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
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春季学期开学后可补充申请。)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2000元/生/学年;我区执行标准1000元、2000元、3000元计3个档次,建档立卡学生执行最高档标准。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春季学期开学后可补充申请。)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三免一助)
1.三免(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对象:在我省公办中职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全部享受三免。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
申请方式:开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资助比例占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
资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
申请方式:开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3.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
资助对象: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进入5%和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申请程序:学生申报后由区级教育部门统一上报市级部门,复核通过后报省对上报的名单进行终审,完成资金发放。
奖励标准: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