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常驻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区读小学,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本: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居住证:父母双方和随迁子女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住房证件:
A、自购房的:父母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
B、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本人缴费证明;
注:A类,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沧州市和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房产查询结果。B类,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沧州市和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房产查询结果。
(4)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市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市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5)社保:父母双方的沧州市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一年以上);
(6)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儿童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