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包括省统考和校考
省统考:
浙江省实施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这8大类省统考。各统考类别考试时间、考点及有关要求,详见2022年各类别省统考报考简章。使用我省专业省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可参照《浙江省艺术类各统考类别对应的专业范围》确定统考类别。
校考:
浙江省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浙江省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浙江省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浙江省统考的类别由高校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直接组织校考。
文化考试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为选考科目,由考生结合报考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主选择三门作为选考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
温馨提示
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凡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必须先参加相应类别的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考生务必按照高校专业的招生要求选定省统考类别,在高考报名时完成相应的省统考报考手续,并自行向高校办理校考报考手续。
志愿设置与填报办法
志愿设置
艺术第一批: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第一批采取传统志愿。设院校志愿2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第二批: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艺术第二批采取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院校在对专业服从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时,须先审核考生选考科目是否符合要求。
志愿填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所有艺术类考生均须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否则不予录取。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具体填报办法另行下发。
招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分两批进行。
艺术第一批
按招生高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艺术第一批中其他高校本科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确定。第一批招生时,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网络辅助管理平台”向高校提供考生信息,高校根据考生信息按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艺术第一批录取前进行。
艺术第二批
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一共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经学校申请,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别以8大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