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1年下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1.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栏目进行申请。
未注册考生须先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看“报考点一览表”,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点完成现场注册(含信息确认、指纹信息采集和获取初始密码等内容)后再申请。
2.申请毕业的时间节点:
(1)现场注册时间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
(2)网上申请时间
11月20日-25日(8:00-22:00);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和26日(9:00--11:30);
(4)毕业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12月1日17:00 (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5)毕业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结果发布时间:次年1月6日17:00;
结果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次未通过审定的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二、申请毕业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办理毕业手续。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须确保在2021年12月31日后,即将过期的请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4.考生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5. 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进行学历核查。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点击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材料中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12月30日后。【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6. 考生申请毕业期间如有其他情况,请联系所在市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三、防疫期间注意事项
1.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
2.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前14天内应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并持有绿色“健康码”和“行程卡”,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并配合报考点做好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3.各市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在做好考生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疏导分流和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