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改革后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1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时如何使用?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投档时,我省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高校。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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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对再选科目要求分为四种:一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二是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三是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和生物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才能报考;四是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只需选考其中1门的,考生选考该2门科目中的任意1门即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要求考生选考化学或生物科目,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只要再选科目中有化学或生物的考生即可报考。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查询高校相关选考科目要求:
(1)登录各高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2)通过《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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