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石教〔2021〕8号)的通知要求,“民办学校原则上优先满足审批地生源入学需求,其中县管民办学校在优先满足本县域内生源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一般不超出市域范围”。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初中将开始补录工作,有意愿到民办小学、初中就读的学生家长可进行报名。
家长可凭学生的石家庄市户籍或居住证进行报名(居住证需在今年5月31日前取得),特别提醒,已被民办小学、初中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报名补录计划(含派位成功未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