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为5月6日至5月31日;补登记时间为6月6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将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各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也将公告幼儿园招生简章。
3、招生批次
✦(1)第一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及范围
图源:德清教育
②招录流程
根据各幼儿园制定的招生方案以及“浙里办”APP在线登记信息和现场资料审核情况按条件录取。
审核预录取。已进行手机在线登记的家长,于6月11日8:30-12:00到所申报幼儿园主园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资料: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6月16日教育局将公布第一批招录情况。若有剩余学位纳入第二批招生。
✦(2)第二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
第一批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宋石园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南园区、机关幼儿园城东园区、地信小镇第二幼儿园。
②报名条件
幼儿户籍在县中心城区且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22年5月31日。
③招录流程
审核。6月18日8:30-12:00,到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参加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户口本、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的相关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审核确认的,由系统生成摇号号码并核发摇号号码凭证。
录取。6月18日14:00在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组织摇号。现场公开抽取选择顺序号,抽取的顺序号数等同于各幼儿园剩余学位数。按选择顺序号当场在各幼儿园报名点录取,录取幼儿发放录取通知书。6月23日教育局将公布第二批招录情况。若有剩余学位纳入第三批招生。
✦(3)第三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
第二批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
②报名条件
户籍不在县中心城区的本县户籍幼儿,且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居民幼儿:幼儿为监护人直系亲属子女,监护人需持有居住证且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与合法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在本县缴满1年以上养老保险。
③招录流程
审核。6月25日8:30-12:00,家长到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参加现场资料审核。德清县非中心城区户籍幼儿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户口本、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新居民幼儿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监护人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在本县缴满1年以上养老保险等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审核确认的,由系统生成摇号号码,并核发摇号号码凭证。
录取。6月25日14:00在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组织摇号。现场公开抽取选择顺序号,顺序号数等同于各幼儿园剩余学位数。按选择顺序号当场在各园报名点录取,录取幼儿发放录取通知书。
✦(4)政策性安置办法
2022年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性安置。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纳入政策性安置的,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军烈属子女、2020年抗疫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后于6月7日(上午8:30—11:30)到行政中心11号教育窗口报名。需带材料请咨询0572-8069705、0572-807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