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湖州高中段教资认定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用A4纸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湖州市教育局。联系人:郭老师,咨询电话:0572-2398588。
附受理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湖州市申请认定高中段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湖州市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湖州市范围内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湖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在湖州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