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条件如下:
1.本人取得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4日;
2.父母一方申请积分;
3.小学新生年满6周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
监护人向新居民服务窗口递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浙江省居住证、学生本人浙江省居住证、户口本以及全部积分材料。
问:如何参加政策性安置?
答:2022年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性安置。符合相关政策的学生,可以先到相关部门或镇(街)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或镇(街)初审后报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比如,城区和周边属于符合拆迁过渡期政策的到相关街道提出申请;符合人才政策的到相关镇(街)或高新区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报县人才办。最后,经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根据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情况作统筹安排。申请镇(街)属地管理学校的,原则上由镇(街)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作政策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