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登记条件与说明
(一)户籍规定:
1.一二三小施教区小学新生户籍迁入须满2年(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四小、安外及周边学校根据先招收施教区户籍满2年,再招施教区有户籍的新生的原则。户籍生超出当年招生计划的将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在周边学校间进行调剂分流,有空余学位则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增补。
2.一、二、三、四小施教区户籍的,根据户籍为前提,房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房产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3.村改居社区新生(出生申报户籍),仅需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含政策征迁户),意向就读其他小学需户口迁移(迁出原村改居社区)并有相应施教区房产证;其他无二套房产的政策征迁户持户口本、征迁协议及无其他房产证明到原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小学报名;有户无房,暂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4.2022年新生户籍迁入认定时间截止6月20日。
(二)房产规定:
1.房产证(不动产证)须为住宅,监护人(父母)占比不少于50%。
2.三代人同一户口,需使用祖辈房产的,必须是县城区户籍(户籍未迁移的)且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无房产,需持有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县不动产中心的公函证明。监护人与子女户籍不一致的情况,还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
3.一二三小施教区从2018年起实行“学位房屋锁定政策”,即同一套住房在六年内(秋季招生开始)不可重复申请学位(房产未交易,原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除外)。2022年起,安吉县外国语学校和第四小学房产同步实行“学位房屋锁定政策”并实行学位使用签章。请在购房前了解房产学位使用情况,注意选择登记的房产。
4.县城区一二三小施教区房产生可以就近选择周边学校报名,四小施教区房产生可以选择四小城南校区和就近选择周边学校报名;其他乡镇(街道)房产生可选择施教区学校报名。
(三)政策性安置:
1.现役军人(含1-6级伤残退役军人)、重点企业、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台胞等政策类子女安排就学,需到相应主管部门登记,经部门审核、公示,再由相关部门统一到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安置,截止当年6月20日。
2.南湖监狱等省属单位在编职工子女到房产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县城区无房产的根据备忘录统筹安排。
(四)新居民子女入学政策:
县城周边其他公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首先保障施教区户籍生、政策性安置及有房无户招生派位到本校的学生入学,在招生计划有空余的情况下招收新居民子女。新居民子女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参照《安吉县新居民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吉县义务教育政府全额购买学位的实施办法》执行,监护人(父母)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实行积分入学。5月30日至6月30日,监护人持积分材料及时到居住地乡镇(街道)派出所新居民服务窗口申请积分,以便用于入学和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