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城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属地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入学。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招生政策,推进公办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