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点请特别注意:
(一)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不保留所在学区学位,并且在录取后,家长也一定要按学校通知要求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也不予保留录取资格与学位。往年出现家长9月1日开学才到校报名,但受学校学额限制,只能由教育局统筹该生到新城区学校就读。
(二)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相关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城区学校必须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才能就读。若学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所有非磐安户籍的学生(随迁子女)要在磐安就读的,必须到公安部门(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否则不予以录取。
(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到县外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满足当地公办学校报名条件才有资格参加当地民办学校报名摇号,否则9月份时学籍不予以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