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信息在考试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11月10日前招生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备录取名单。
考试方式和时间
专项扩招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对象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招生院校可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由各校根据专业需要自行确定。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10月底前应完成考试或测试工作。
考试时间与信息确认时间同步进行,具体时间见第一志愿学校的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