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北街道上卢管理处范围内村庄及楼盘:湖沧、上郑、陈湶头、清塘角、界上虞、双竹院、西兆庄、楼家、夏渠、桑梓头、清塘湖、东璜山、仓前、狮山杜、东山沿、瞿村、社姆新村、下卢、渔晚、陈店、华店、金店、渔店、百合、周官、光芒、上卢、湶塘、横塘、仙山、湖塘、麻车塘、石宅、东山楼、杨溪、后溪、朱村、东湖等村庄及东方诚品、盛昱之光、上卢集聚房等楼盘及符合招生条件的其他小学毕业生。
招生分类:
A 类:学区内有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B 类: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B1需有房产证,B2需有购房合同)。
C 类:东阳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内有稳定工作(拥有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孩子父母双方或一方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或经商办厂满一年(凭有效营业执照)。(C1需有社保,C2需有营业执照,C3需有劳动合同)。
D类:东阳市以外户籍,父母持有《浙江省居住证》(非东阳户籍须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内有稳定工作(拥有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孩子父母双方或一方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或经商办厂满一年(凭有效营业执照)。(D1需有社保,D2需有营业执照,其他为D3)。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该类报名人数时,有社保的以父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短依次录取。
其次,以连续在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长短分批先后录取,录满即止。